网友提问:我通过二手房市场买了一套“房虫”手中的新房,房屋产权证已过户,但土地证未办,请问我应与开发商联系、还是与卖房给我的人联系?土地证没办,要紧吗?
向阳律师回复:前些年,为适应住房制度改革,也为满足大量公有住房房改和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需要,出现了母证(大证)和子证(住户共用宗小证)的概念。所谓母证(大证)是指用地单位或开发商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,为整宗地办理的土地证;所谓子证(住户
共用宗小证)是指用地单位或开发商在房屋建成后,对母证(大证)进行分割,以每套房屋为单元办理的分户证。
以往的登记方式是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,先办理整个项目的土地登记,并领取土地证书。无论多大规模只核发一本土地使用证(即“大证”),商品房交易后,再办理每套商品房的土地证(即“小证”),并在开发商的“大证”上核减相应的分摊土地面积。
由于房产证和地产证是分开办理的,所以就出现了二者不协调的问题,不过在办理地产证时需要“大证”,所以你最好找开发商要“大证”复印件以方便办理你自己的地产证。
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可能成为空中阁楼,只有房产证和地产证都具备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证,所以土地证是非常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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